現實工作中,存在不少情形讓我們覺得身處混亂使得工作應付不過來。最為常見的現象有:工作量太大、人力資源不足、溝通不暢等等。對于混亂狀態的出現也存在不同的解釋,比如:
1) 我的領導無能。有這種思想的人會認為:因為我的領導無能,造成向他人做了不應當做的承諾,最后導致過多的工作量。 2) 公司沒有錢。有這種思想的人則認為,現在的混亂是因為公司沒有錢所造成的,似乎只要有了錢混亂就會自動消失。 3) 公司的管理不當。由于管理不當,造成存在大量的無效率和無效果的事情發生。 4) ... 我相信每一個人都能列出自己對于(曾經)所處混亂現狀與眾不同的解釋,但無論有多么與眾不同,最為關鍵的問題是:如何從混亂中走出?畢竟這是處于混亂中的人所不可回避的切身利益問題! 有人存在這樣一種消極的思想,認為混亂是組織所“與生俱來”的,是不可能通過個體改變去影響的;也有人持解決組織的混亂問題只能通過對組織進行“重啟”這種觀點。對于這種消極觀點,作者并不贊成,與之相反的是,認為組織混亂狀態的改變應當通過個體改變來循序漸進地實現?!爸貑ⅰ币粋€組織無非就是讓企業破產重來,或者找一個具有“重啟”能力的CEO。那如何保證破產重建的企業又不會進入混亂呢?全球又有幾個具有“重啟”能力的CEO?且人是善變的,如何保證CEO不會變(請注意CEO也是一個個體)?個人認為,組織的混亂正是個體造成的,且制造混亂的個體多了就將使組織處于更大的混亂之中,以至于最后讓身在組織的人認為混亂是組織所“天生的”且不可改變。既然混亂是個體所造成的,那為了走出混亂,就需要從個體改變著手。 個體對于混亂現狀的解釋很有可能不會指向自已,比如,很少有人會說“這種混亂的現狀正是因為我的能力不足而造成的”。誠然,無論人的能力多么的強,但總強不到能應付所出現的所有混亂。既然個體的能力并不足以強到應付所有的混亂,那我們作為個體應當如何做呢?應當通過自己行事方式的改變進而間接地影響相關人員!請注意,不是直接去改變他人,而是間接,要做到間接改變他人需要通過一定的組織利益。 比如,如果覺得領導因為能力不行而使得自己承擔了過多的工作,那我為什么一定要完成領導所指派的所有任務?試分析一下,如果我的工作做不完,第一個利益相關人就是自己,而第二個則是領導。自己的利益受損是不可避免的,畢竟想走出困境就得付出代價(這種代價其實是對我們的將來有可能是有益的)。采用這種行事方式會造成兩種后果:后果之一是,因為我沒有完成工作,而被“炒”,這種后果當然非常嚴重,在使用這種方式時最好不要選擇工作沒有做好就將被“炒”的case;另一種后果是,過多的工作沒有做完并不會影響個人生計,但卻影響到了領導的聲譽。對于后一種情形,我想大多數領導會找相關人員進行溝通,以了解為什么沒有做完“應當”完成的工作。如果領導關心因為下屬沒有完成工作而造成的對自身聲譽的影響,那么下次按排工作時,他一定會征求下屬的意見。而如果領導不關心這類聲譽,那很有可能說明我所做的工作并不重要(那干嗎還要拼命去完成呢?)。 組織的混亂都是因為個體能力不足而造成的。對于身陷混亂中的人,如果仔細對自己的混亂狀況進行分析,一定會發現是因為自己的技能不足而促成了混亂的出現,或者因為自身的某種行為使得自己成為了混亂滋生的“溫床”。 造成個體進入混亂很重要的原因是:一,做事不專業,不到位;二,不敢說出事情的真實情況;三,個人技能不足,總的說來就是個體的能力和態度。對于第二種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與國人的意識有非常直接的關系。國人有一個“好習慣”,很喜歡為他人著想以致于自己進入了混亂狀態也不顧,具有這種習慣的人也是“假設綜合癥”的重病患者。這類人凡事先想一想領導會怎么想,“如果領導都搞不定的事,我告訴他也沒有用,那還不如不告訴他”。這種“好習慣”最為嚴重的后果是加劇了信息的不對稱性,進而影響了相關決策,以及阻斷了壓力的有效傳遞。每個人應當先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分析問題,是自己的責任則應當承擔,如果不是則應明確地告知相關人員,這種行事方式是一種“作為”的表現。反之,如果動不動就站在別人的角度去分析問題,則很容易造成信息傳遞不暢,也使得壓力沒能正確地傳遞到相關人員,進而使得相關人員“不作為”。當然,作者不是反對站在他人的角度去處事,而是應當有先后 — 先已后人。請相信,問題不會因為我們掩蓋而自動消失,也不會因為我們正視而加劇,只會因為我們回避而變得愈加混亂。 采用“先已后人”的方式,能有效地消除沒有必要的混亂或降低混亂的嚴重程度,而不至于走到“向左或向右”的田地。組織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生態系統,要使其有序一定需要依賴身處組織中的個體的積極改善意識,只有這樣才能產生一種積極的“鏈式反應”,并最終使得組織更加的有序和可控。 無論如何,個人的積極改變都將有可能促使組織發生變化,即使不是整體的質變,也完全可以做到局部的質變。別忘了,組織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小團體文化,而改變小團體并沒有想象的那么困難,關鍵是小團體的“頭”具有足夠的能力,積極、開放的心態以及以身作責的行事方式。個體只有盡到組織公民應盡的義務,才有可能促進組織的健康發展,進而使得組織具備駕馭混亂的能力。 消極的心態或許正是為了掩蓋我們自己的無能?。?! |